不少的朋友面臨商標被撤銷的風險,我們應(yīng)該如何預(yù)防商標被撤銷?隨著國家法律“撤三”的推出,千辛萬苦才注冊成功的商標,一夜間就沒了,怎么能讓我們不心疼不惋惜呢?今天就給大家支招,《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四十九條第2款規(guī)定: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。從該法律規(guī)定,我們可以看出商標被撤銷一般基于以下條件:
1、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,且有人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;
2、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,且有人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。
應(yīng)對商標撤三的策略
1、收集并提供使用商標的證據(jù)
他人是否向商標局申請,我們沒辦法去預(yù)測或者預(yù)防的。我們可以做的就是收集并提供證據(jù),證明自己的商標在三年內(nèi)有使用過。這里深圳智高點要說一下,大家如果商標閑置了,可以每兩年使用一次,然后保留下證據(jù),這樣就可以起到預(yù)防作用了。不過需要注意此處的使用必須是商標法規(guī)定的“使用”:《商標法》第四十八條 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,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,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、展覽以及其他商業(yè)活動中,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。
2、有正當理由不使用
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七條規(guī)定下列情形屬于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(guī)定的正當理由:(一)不可抗力;(二)政府政策性限制;(三)破產(chǎn)清算;(四)其他不可歸責于商標注冊人的正當事由。如果我們在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撤銷的時候,能提供這四類正當理由,那么我們的注冊商標也將不會被撤銷。
3、缺乏注冊商標保護意思
第一點和第二點,都是用來對抗商標被撤銷的,第三點則是需要從根本上解決此問題。注冊商標之所以被人申請注銷,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商標注冊人缺乏注冊商標的保護意思,總以為注冊了就可以不用去管它。國家出臺“撤三”其目的在于打擊商標閑置的新聞,從而鼓勵大家使用商標,不要將商標閑置,因為商標閑置是在浪費資源。